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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将试点推行商品住房项目整盘价格申报
作者: 发布日期:2018/4/19 来源: 点击次数:718

西安市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在办理预售许可前,或2017年9月13日以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进行价格调整前,开发企业必须向西安市物价局进行商品住房价格申报。在昨日市物价局召开的会议上,物价部门再次强调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须一次性公开所有房源,按照公示价格“一套一标”,明码标价对外销售。

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去年9月25日开始施行价格申报公示制度,就意味着新建商品住房必须办理价格申报公示并取得预售许可后,才能正常上市销售,且公示价格开发企业不得随意调整。同时他提醒广大购房者,在购房时一定要注意查看市物价局网站楼盘公示价格,做到心中有数,明白消费。

据了解,实施房价调控以来,市物价局会同市房管局已先后多次召开房企主要负责人座谈会,西安市场上50多家具有代表性的外埠及本地企业均参加了座谈。

市物价局数据显示,自去年9月25日截止到本月16日,西安物价局共受理审核商品住房价格申报661件次,总面积1153.08万平方米,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已公示23批,共351个项目;对9月13日前已取得预售许可的价格调整项目已公示7批,共155个项目,以上总计82726套商品住宅,946.79万平方米,申报公示率82.11%。

另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,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,我市新建商品住宅环比指数保持稳定,分别为0.7%、0.5%、0.6%、0.6%、0.5%;同比指数增幅逐月缩窄,分别为13.7%、12.3%、12.2%、11.1%、11.3%,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已得到有效抑制。

据介绍,下一步西安市物价局还将试点推行商品住房项目整盘价格申报计划,对有条件的企业,结合项目开发年度计划,由企业按照目前市场情况结合政府调控情况。根据项目楼幢开发进度,楼位、景观、结构类别,梯户比、装修情况等与价格相关的各项因素,提出符合实际的整盘价格申报计划。一次申报,按开发进度分次公示。

此外,为了提升价格申报信息化管理水平、实现多部门价格信息共享,加快完成商品住房价格申报信息管理网络平台建设,尽快启动商品住房网上价格申报系统运行,做到让“企业少跑腿,数据多跑路”,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,提升行政效能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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